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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法律漏洞的後果

法律分析:受刑法處罰,接受刑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二條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條主刑的種類如下:

(1)控制;

(二)刑事拘留;

(三)有期徒刑;

(4)無期徒刑;

(5)死刑。

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壹)罰款;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第三十五條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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