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屆人大會議紀要實務解析婚姻存續期間壹方配偶的保險金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第八屆人大會議紀要實務解析婚姻存續期間壹方配偶的保險金如何分割?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作為被保險人依據意外傷害保險合同、健康保險合同取得的人身保險利益,或者夫妻壹方作為受益人依據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合同取得的保險利益,確認為個人財產,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基於以存續至壹定年齡為條件的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而取得的保險金,應當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 上一篇:中國法律的基本原則
  • 下一篇:電話推銷員被抓拘留20多天,兩人取保候審,3.5萬。如果明天再給派出所打電話,會問什麽問題,會不會判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