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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制”到“法治體系”的轉變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

法治包括兩個重要內容:壹是“法”,二是“治”。從法學角度看,核心是“法律體系”的形成和完善。從“治”的角度看,法治不僅需要良法,還需要善治。關鍵在於“法治體系”的建立和完善。要在落實“執法”、“司法”、“守法”的同時,強調“立法”和“普法”,即形成和落實“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對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作了全面闡述,主要包括五個具體體系,即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和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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