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電動自行車,機動車全責,電動車不需要賠償。如果是電動摩托車,摩托車全責。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自行車的判斷是以時速20公裏和50公裏為標準的。
法律客觀性: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應當分道行駛。第三十八條綠燈亮時,允許車輛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妨礙直行車輛和行人通行;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車輛先行。第五十三條前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應當依次排隊,不得從前車兩側超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