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第五十壹條發現旅客非法攜帶物品(包括幾個人同時攜帶壹件超大或者超大物品)的,應當拒絕進站或者動員旅客檢票進站;對於已帶入車內的,要補充運費,妥善安排,必要時可放入行李車。
對於被帶入車內的貓、狗、猴等寵物,乘客應在列車經過的站臺進行看護。當寵物發生事故或傷害其他乘客時,承運人應該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