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妝品限量攜帶容器的容量不能超過100ml,不包括洗發水和沐浴露。
2.打火機、刀具、食品、水果、酒、飲料等。帶有強烈氣味的不能帶上飛機。
3、酒精含量在24度以下(含24度),送貨量不限;酒精含量在24度至70度(含)之間的,總輸送量不得超過5升;酒精含量在70度以上的不得交付。酒類貨物的包裝應符合民用航空運輸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