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想而知,坐牢的感覺不好。坐牢意味著壹個人失去了自由,他的生活被局限在壹個寬敞的四合院裏。如果他對判決不滿意,他就不能出來。四合院雖然大,但是高墻多,人多,他活動的範圍很小。
監獄雖然占地很大,但犯人自由活動的地方很少,壹舉壹動都在警察的監督下進行,無論是行為還是心理都受到限制,所以被稱為“監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壹般不得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