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學研究中,真正的憲法在憲法起源中的存在方式以及與憲法內容密切相關的法律,如選舉法、代表法、國家機構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等,壹般都被認為是憲法法律部門的重要內容,[1]把涉及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最基本關系的法律視為憲法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