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帶榴蓮幹之類的零食。
擴展數據:
進口水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防止進口水果攜帶檢疫性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質,保護我國農業生產、生態安全和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四條禁止攜帶、郵寄水果入境,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參考資料: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進口水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