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大家都主張撤回個人信息處理後打電話或者短信轟炸是侵犯公民個人行為。《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五條規定,基於個人同意處理個人信息的,個人有權撤回同意。個人信息處理者應該提供方便的方式來撤回他們的同意。
撤回個人同意不影響撤回前基於個人同意的個人信息處理活動的效力。
法律依據
《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十五條,基於個人同意處理個人信息的,個人有權撤回同意。個人信息處理者應該提供方便的方式來撤回他們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