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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幹部有權把村民踢出組嗎?

法律分析:微信群屬於非政府組織,不具有強制性。人員訪問由群主自由選擇。沒有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三十六條。村民委員會或者其成員作出的決定侵犯村民合法權益的,被侵害的村民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村民委員會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法定義務的,由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幹預依法屬於村民自治範圍內的事項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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