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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體收入不入賬的規定違反了什麽?

法律分析:村級財務收支不入賬是違反財務制度的。村委會成員在不記錄收支過程中,將村集體財產據為己有,數額超過貪汙罪或者職務侵占罪立案標準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壹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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