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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書記、主任可以壹肩挑辭職嗎?

法律分析:是的。村書記是指黨務,由黨員選舉產生,村主任由村民選舉產生,可以辭去現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壹條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更換村民委員會成員。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任期屆滿應當進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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