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劃定拆遷範圍後,需要在拆遷範圍內的農村進行拆遷公示,同時組織村民召開聽證會,討論壹些關於拆遷的細節,包括拆遷範圍、時間、人員安置、補償的標準方法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國家征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後組織實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