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壹個訴訟的結案時間,簡易程序3個月,普通程序6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四十壹條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壹)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答辯;
(4)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審判長應當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征詢各方最終意見。
第壹百四十二條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可以進行調解的,也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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