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14歲的孩子打架導致壹方受傷,孩子的監護人即父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財產造成他人損害的,以自己的財產賠償;不足部分由監護人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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