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兩地法律政策不同,所以在臺灣省取得的證書,大陸是不承認的。在中國大陸,臺灣省不承認該證書。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的法律文件。原件壹式兩份,男女各壹份。樣式由民政部統壹制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印制,縣、市轄區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