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葬費是指因自然人生命權受到侵害,被害人死亡時,被害人親屬所支出的喪葬費用。壹般用於死者的衣物、整容、遺體存放、運輸、告別儀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明顯是壹種財產損失,賠償義務人對這種損失應當賠償。喪葬費等於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六個月。值得註意的是,這個計算公式是法定標準。即使處理死者喪事的費用超過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六個月總和,加害人也不必支付超出部分,由死者家屬自行承擔。撫恤金是指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集體經濟組織支付給死亡或傷殘職工家屬的費用。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喪葬費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六個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