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犯罪記錄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無犯罪記錄證明是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居民無犯罪事實的證明。用於外出,找工作,出境。申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交公安機關要求的材料,向公安派出所申請無犯罪證明的,公安派出所予以受理。派出所受理後,調查核實後3個工作日內回復:無犯罪記錄的,出具相關證明;有犯罪記錄的,不予發證。出具證明是免費的。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68壹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行為,分裂國家的行為,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破壞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的行為,侵犯公民私人財產的行為,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的行為,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都是犯罪,都應當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