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那壹天,長期實業發展,拿了三倍的工資,假期兼職沒有加班費。這合法嗎?江西天壹律師事務所李春華律師:相關法律對此並不明確。根據《勞動法》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但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也就是說,大學生兼職不構成勞動關系,法律也沒有規定大學生應該和其他勞動者壹樣享受加班費。是否享受加班費,要看大學生和用人單位最初是怎麽約定的。【李春華律師,南昌大學統招/公招法學碩士,鄭州大學法學學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新法制報》公益律師,江西教育電視臺誠信博客特約律師,江西天壹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司法部直屬,前身為南昌大學第二律師事務所,成立於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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