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生是非正式員工,換句話說,妳做錯了任何事情都不能承擔責任,所以妳實習部門的法官(助理)不會讓妳做任何可能影響案件審理的事情,主要是讓妳做立案,與案件的判決和當事人無關。
上了法庭,當然會學到課表上學不到的東西。妳會發現妳每天面對的不是法律條文。主要工作是分析法律問題,比如程序文件,打電話給多少人預約法庭,罰款怎麽交,收據怎麽填,當事人要在哪裏按手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