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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簽訂合同時的就業意向書、就業附加條款等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問題不清楚。不知道該不該回答這個問題。雙方簽署的有效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成為單位員工後,單位的規定對員工是有約束力的。

2.就業意向書不是合同,對雙方沒有法律約束力。只能說明雙方都有簽訂合同的意向。

3.先簽訂的聘用協議的補充條款,在法律上是合同的補充條款,從屬於主合同(聘用協議)。根據法律規定,主合同未生效時,補充條款尚未生效。不去的話,不承擔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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