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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處和辦事處的區別

法律主觀性:

公司代表處和辦事處有以下區別:

1.壹般辦事處可以獨立經營,但代表處不能開展經營活動;

2.代表處的稅收是核定征收的,根據支出計算稅款。

辦事處的稅是查賬征收的,具體稅額視經營情況而定。

法律客觀性:

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企業法人設立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的,應當申請登記,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領取營業執照,並在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國家撥款的事業單位和科技性社會團體從事經營活動或者興辦不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單位應當申請登記,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後領取營業執照,並在核準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具體登記管理參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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