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18屆畢業生,畢業後在壹家設計公司工作。實習結束後,他們不願意簽合同。現在他們辭職,不願意給提成。

18屆畢業生,畢業後在壹家設計公司工作。實習結束後,他們不願意簽合同。現在他們辭職,不願意給提成。

可以向勞動保障機構投訴,申請勞動仲裁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員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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