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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為公司辦理存貸款確認函業務有風險嗎?

無風險

委托是委托人與受托人約定,受托人將處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務的民事法律關系。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權限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的行為。

兩者的區別在於:

1.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種類型。委托合同是雙方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約定的合同關系,與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無關。

2.代理只適用於代理關系中自己與第三人的關系,即代理屬於對外關系,否則就不是代理;委托合同只適用於委托與被委托之間的內部關系。

3、代理關系的成立,代理人授予代理人的委托書是單方面的法律行為,委托屬於雙方的法律關系,即首先要有被代理人的承諾,如果被代理人不作出承諾,被代理人就不能委托其辦理委托事務,其委托合同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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