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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意見和代理詞的區別

法律分析:審查起訴時,被害人代理意見的內容包括:被害人信息、代理人信息、案件基本情況、被害人情況、法律依據以及需要說明的相關事項。審查起訴時,被害人可以通過其代理人向司法機關說明自己的情況,司法機關會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認定。本辦法所稱代理,是指民事訴訟案件中,原告、被告雙方在法庭審理的辯論階段,為維護所代表的壹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代理權限範圍內,以委托人的名義發表或者在庭審結束後向法庭提交的綜合性代理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六十壹條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依照法律的規定、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自己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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