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繼承人不是法定繼承人。根據《民法典》,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代位繼承人必須是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親屬。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七條繼承順序為: (壹)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八條* *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代位繼承的是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子孫。被繼承人的哥哥、姐姐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哥哥、姐姐的子女。壹般來說,代位繼承人只能繼承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