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償還貸款的解決方法:我國法律規定債務應當清償。債務人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而拒絕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償還。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條* * *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如果貸款人同意,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