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詢問法,失業不算工齡。失業期間,沒有從事生產,沒有參加工作,沒有對生活或企業做出任何貢獻,既不符合壹般工齡,也不符合本企業確定工齡的條件。所以失業不算工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條。勞動者因自身以外的原因被分配到新的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計算為在新的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