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建設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提供相應的保修期,壹般不少於兩年。
此外,根據《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300-2013),采暖制冷系統的保修期應不低於兩年,具體保修期應根據建築物的使用壽命和質量要求合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