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法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出現問題後承擔民事責任,擔保公司在被保險人欺詐後作為公司法人代表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進行賠償。
擔保公司在承接擔保業務前,需要對被保險人的具體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避免出現欺詐或其他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