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說了,我要按照妳繳費的基數給妳報銷自己的保險費用。
2,壹個人只能交壹份社會保險,妳給單位交了就不用交了,也就是說是妳個人的過錯導致單位交不了。如果妳說妳工作10個月單位才給妳繳納社會保險,那估計妳單位是想規避法律風險,怕以後承擔責任。(這是另壹個問題。如果妳想做社保賬單,公司可以做。)
我個人覺得可能是報銷妳之前的保險費。
就算不給也無濟於事。如果有爭議,妳的社保沒有法律或事實意義。
以後有了新單位,記得停掉社保。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繳納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