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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職工福利基金的來源

法律客觀性: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十九條在本企業擔任職務或者與之發生勞動關系的職工,包括正式職工、合同工和臨時工,但下列情形除外: (壹)應當從職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醫務室、職工浴室、理發店、幼兒園、托兒所的工作人員;(二)已領取養老保險金和失業救濟金的退休職工、下崗職工;(三)出售房屋或租金收入計入住房周轉金的出租房管理服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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