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生產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第十壹條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壹)不作為、不盡職、不作為、亂作為的;
(二)嚴格執行規則,令其禁止,不打折扣、不搞變通;
(三)公正執法,堅持黨內法規面前人人平等,不搞特殊和開後門;
(四)規範執行規則,按照主體、權限、程序等執行黨內法規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