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壹部法律法規的出臺可以在短時間內完成,但壹部法律要實施,包括壹整套可行性方案和其他許多方面的配合。比如證人出庭作證的問題,如果只有制定法律才能解決,那麽證人出庭作證的問題,幾十年前就已經通過制定法律解決了。但是現在新的刑事訴訟法出臺了,證人有作證的義務。實踐中,很多證人不敢出庭作證,很少有案件是依靠證人出庭作證的。本質是人的道德感不重,害怕報復。
3.如果人們的道德感達到壹定程度,法律就沒有存在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