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項A,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根據地頒布了《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執行委員會審計條例》,成立了中央蘇維埃政府審計委員會。選項B,1994 8月31日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該法於6月1995日起施行;2006年2月28日,NPC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決定》,並於2006年6月6日起施行。選項C,2065 438+200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規定成立中央審計委員會,優化審計機關職責。選項D,建國之初,延續了革命根據地和解放區審計的做法。中央和地方政府壹般在財政部門內設立審計機構,配備審計人員。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為恢復國民經濟發揮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