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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的東西可以賣嗎?

法律主觀性:

抵押的房子可以賣,但不能轉讓。從不動產的角度來說,在不動產抵押登記期間是不可能辦理所有權轉移的。如果只簽訂了買賣合同而沒有轉讓,可以先擔保抵押權,這樣的簽訂行為可能不會侵害抵押權人的利益。因此,在司法實踐中,這種情況下合同的有效性和操作性並不總是被認定為無效。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406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物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物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清償債務或者將轉讓所得價款提前提存給抵押權人。轉讓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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