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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當糾紛三判

法律分析:

因為小產權房是非法房產,法院不會受理小產權房的糾紛,只能和房產公司協商賠償。小產權房不能轉讓或出售給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方,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或置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利糾紛,可以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02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二)標的物;(3)數量;(4)質量;(五)價格或者報酬;(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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