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第(四)項規定,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並在道路上行駛的車輛,以及設計最高時速、空車重量、外形尺寸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機動輪椅車、殘疾人電動自行車等車輛。根據這壹規定,只有那些速度低、重量輕、沒有普通機動車危險的電動自行車才會被認定為非機動車。實踐中,電動自行車壹般被視為非機動車,但如果超過國標20公裏/小時的上限,則極有可能被視為機動車。現實中,很多人會私自改裝電動自行車(提高速度),以達到提高行駛速度的目的。違反交通規則或相關法律法規導致壹定後果的,除承擔民事責任外,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如交通肇事罪。如果妳喝醉了,妳可能犯危險駕駛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