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防火的通知》。
第三條規範電動汽車停放和充電行為,公民應當將電動汽車停放在安全地點,充電時確保安全。禁止在建築物內的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市民盡量不要在個人住宅內停放電動車或給電動車充電;確需停車充電的,應當采取隔離、監護等預防措施,防止火災發生。
第四條嚴格查處違法停車收費行為。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住宅小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