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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總承包三級施工資質合同範圍

電力工程總承包三級,可承擔單機容量65438+10萬千瓦及以下的發電工程、容量110千伏的輸電線路及同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的施工。其中,電力工程是指與電能的生產、輸送和分配相關的工程,包括火力發電、水力發電、核能發電、風力發電、太陽能等能源發電、輸配電及其他配套工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十九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電力企業應當定期檢查和維護電力設施,保證其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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