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電氣安全法律法規

電氣安全法律法規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壹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確保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根據企業相同的危險因素和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技能,為具體作業的基層操作人員提供電工作業分類和規程知識。
  • 上一篇:地方工作級別怎麽劃分?
  • 下一篇:決定和決定哪壹個有法律利益。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