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違法所得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
2.給消費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3、雖達不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利用廣告進行虛假宣傳,受到行政處罰兩次以上,且利用廣告進行虛假宣傳的;
4.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二)犯虛假廣告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廣告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654.38+0.0000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