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離婚財產應按下列方法分割:
1,每壹方配偶的財產歸自己所有;
2.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妻子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