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訴時效期限根據各種犯罪法定刑的輕重來界定:1;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五年;2.法定最高刑5年以上不滿10年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0年;3.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15年;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期限為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後,仍可以起訴。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予追訴: (壹)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為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20年後認為需要起訴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