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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檔案與傳統檔案的效用

法律分析:電子檔案與傳統載體檔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為電子形式的憑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三十七條應有可靠的來源、規範的程序、合規的要件。

電子檔案與傳統載體檔案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為電子形式的憑證。

電子檔案管理辦法由國家檔案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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