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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涉外經濟合同的主要條款是什麽?

法律分析:訂立涉外經濟合同的主要條款:當事人的名稱、國籍、主要營業所或住所;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和價格;支付方式、地點和期限;違約責任;解決爭端的方法;以及當事人的簽名和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7條。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本部分總則的規定,可以參照適用本部分最相似合同或者其他法律的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外合資經營合同、中外合作經營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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