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第八條實行士官分級服役制度。士官分級服役的服役年限為:初級士官最長6年,中級士官最長8年,高級士官可以服現役14年以上。初級士官和中級士官在本級服現役的最高期限內,按照崗位設置規定確定服現役的時間。現役士官分級服役的批準權限為:初級士官由團(旅)級單位批準;中級士官由師(旅)批準;高級士官由軍級單位批準,報總參謀部人事工作主管部門審批。各單位應將批準的士官報總參謀部人事工作主管部門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