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770條
合同是承包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方支付報酬的合同。
承包包括加工、定制、修理、復制、測試和檢驗。
第775條
定作方提供材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材料。承包人應當及時檢驗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發現材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更換、補充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七百七十七條
定作人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給承攬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七百七十八條
合同要求定作方協助的,定作方有協助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