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動物檢疫程序和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動物檢疫程序和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申報檢疫的,要提交檢疫申報單;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運乳用動物、種用動物及其精液、胚胎、種蛋時,還應當提交輸入省、自治區、直轄市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批準的乳用種用動物跨省檢疫審批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條。在屠宰、出售、運輸動物和出售、運輸動物產品前,貨主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規定,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接到檢疫申報後,應當及時指派官方獸醫對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經檢疫合格的,發給檢疫證書和檢疫標誌。實施檢疫的官方獸醫應當在檢疫證明和檢疫標誌上簽名或者蓋章,並對檢疫結論負責。

動物養殖場、屠宰企業的獸醫或者動物防疫技術人員應當協助官方獸醫進行檢疫。

  • 上一篇:電改後國企供電資產是否應該交給電網企業?
  • 下一篇:關於免費乘坐兒童巴士的規定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